南京市江宁区丹霞路幼儿园2018年招生通告
认真贯彻落实《南京市江宁区2018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确保2018年麒麟丹霞路幼儿园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保证辖区内每一位常住户籍的适龄幼儿按时入园,并尽最大努力满足外来人口子女的入园需求,制定本园招生计划,现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1.凡符合招生政策规定,年满3周岁(2014.9.1~2015.8.31出生)的幼儿。
2.符合麒麟紫荆城泉水苑,晨光苑、麒麟锦城、银河湾紫苑、锦绣花园户口欲择本园的幼儿。
3.如有空余名额将就近招收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二、招生名额
小班四个班共120名幼儿,中、大班部分插班生。
三、收费标准:
经物价部门核实批准:保育教育费:500元/月,伙食费:8元/天,按实收取。
四、招生办法及流程:
★1.请家长于2018年4月21日8:30报名,到南京市江宁区丹霞路幼儿园大厅进行一审,按指示进入相应班级进行二审,报名时请携带幼儿来园。
★2.审核材料(二审)。
符合条件的本区户籍的适龄幼儿。携带户口簿(户主页、监护人页、孩子页)、幼儿出生医学证明、计生证明(独生子女证、二胎证、生育服务证等)等原件及复印件和幼儿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填写相关登记表等。
★3.确认名单(报名):二审后符合条件的幼儿携带登记表在指定位置领取入园通知单,并向符合本园招生条件的幼儿监护人解释《入园报名通知单》,幼儿按要求进行入园体检等相关事宜。
备注:◆4月26日后如有空余名额对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行招生,到门卫处领取登记表,如没有登记表,证明已经招满。符合条件者电话通知并携带户口簿(户主页、监护人页、孩子页)、幼儿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计生证明(独生子女证、二胎证、生育服务证等)等原件及复印件和幼儿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还需携带居住证及相对稳定的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缴纳社会保险满两年凭证,道路运输证件,或经工商部门颁发的满两年有效营业执照及纳税或年审证明或摊位租赁合同)等原件与复印件,到幼儿园副园长办公室处领取入园报名通知单。其中居住证与相对稳定的工作证明两项中均有其中一项达两年均可。
招生咨询电话:52195383
联系人:蒋老师、陈老师
南京市江宁区丹霞路幼儿园
2018年4月16日